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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26日,湘潭京湘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在湘乡东山学校开展主题为“感受红色情怀,追忆革命精神”党史学习教育活动。 第一站,党员们来到了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——东山学校旧址,参观了毛主席曾学习和生活的地方。全体党员仔细聆听讲解,了解毛主席在此求学期间的故事,领略毛主席“春来我不先开口,哪个虫儿敢作声”的雄心壮志。 随后党员们来到了湘乡市东台山国家森林公园,这里环境优美、植被丰富、绿树成荫,沿着一条宽广的柏油马路,党员们瞻仰了沈春农烈士纪念碑、先锋林、东台山烈士纪念园。在烈士纪念碑前,全体党员庄严宣誓,重温入党誓词,深切缅怀革命先烈。 此次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是对全体党员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,通过走进东山学校,追寻伟人足迹,聆听红色故事,感受伟人魅力,大家纷纷表示将以本次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,坚定理想信念,牢记初心使命,在本职岗位上,主动担当,积极作为,为县城供水事业贡献力量。 ...
(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)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规划与管控 第三章 资源保护 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 第五章 生态环境修复 第六章 绿色发展 第七章 保障与监督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,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,保障生态安全,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、中华民族永续发展,制定本法。 第二条 在长江流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以及长江流域各类生产生活、开发建设活动,应当遵守本法。 本法所称长江流域,是指由长江干流、支流和湖泊形成的集水区域所涉及的青海省、四川省、西藏自治区、云南省、重庆市、湖北省、湖南省、江西省、安徽省、江苏省、上海市,以及甘肃省、陕西省、河南省、贵州省、广西壮族自治区、广东省、浙江省、福建省的相关县级行政区域。 第三条 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,应当坚持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,共抓大保护、不搞大开发;长江保护应当坚持统筹协调、科学规划、创新驱动、系统治理。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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